山西省开展春季非洲猪瘟防控攻坚行动,时间为3月8日起至5月31日!|前沿热点

来源: 山西晚报


【资料图】

春季气温多变,生猪补栏需求旺盛,生猪调运频繁,非洲猪瘟发生风险较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疫病传播流行。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全省开展春季非洲猪瘟防控攻坚行动,时间为3月8日起至5月31日。

各市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统筹安排,每月5日、15日、25日开展一次集中清洗消毒活动,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及其周边环境和生猪运输车辆等重点场所全覆盖清洗消毒,确保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切实降低疫病发生风险。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督促养殖场户依法申报检疫,严格检疫出证管理,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备案等情况。严格落实北部区跨大区调运政策和指定通道制度,13个指定通道检查站要落实落细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等工作,确保省外调入生猪手续齐全、合规合法。

通知要求,各市要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配齐配强官方兽医,督促屠宰企业规范非洲猪瘟自检。要落实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屠宰环境和车间消毒,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要求实施非洲猪瘟自检。强化屠宰企业监督抽检,行动期间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每月对辖区内生猪屠宰场点全覆盖抽检一次,抽检阳性的,立即暂停屠宰加工活动,全面清洗消毒,对阳性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48小时后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发现屠宰企业有非洲猪瘟自检造假、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按程序吊销生猪屠宰资格。

我省严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市加快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确保养殖、运输、屠宰等各环节全覆盖,做到病死生猪“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严防发生随意抛弃病死猪等情况。规范病死生猪收集,严格死亡数量、死亡原因核查,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疑似病例或短时间内生猪大量异常死亡等情况,务必果断流调、溯源、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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