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黑心商贩竟往肉上涂抹荧光增白剂,法院这样判决...... 环球热资讯

来源: 淮滨论坛头条


(相关资料图)

被告人王某将荧光增白剂用水稀释后,使用毛巾朝自己售卖的猪肉上涂抹,防止猪皮发黄,给猪肉增白,以便销售。

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王某在芦集乡街道销售有毒的猪肉后,派出工作人员对王某销售的猪肉进行扣押提取,经河南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出王某现场销售的猪肉中含有非食用物质荧光增白剂。

“荧光增白剂”属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消费者在食用这种涂抹了荧光增白剂的猪肉后,可能对其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裁判结果:淮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销售的猪肉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王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王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王某无犯罪前科,可酌定从轻处罚。王某认罪、悔罪,经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同意对其矫正,可以适用缓刑。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禁止被告人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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