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出深埋处理的死牛尸体对外私售牛肉,四川泸州古蔺4人获刑_每日视点

来源: 红星新闻


(相关资料图)

4月25日,在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大村镇赞台村村民委员会广场,古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徐某(化名)等4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因私自销售死因不明的牛肉,4名被告被判缓刑,违法所得被收缴国库。

图片↑公开开庭审理现场

据了解,2022年3月5日,被告人徐某在明知他人的牛死因不明且已作深埋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仍联系被告人徐某强前来购买。徐某强随后与被告人张某林联系,共谋购买该死牛对外出售赚取差价。张某林又联系被告人张某相一同到达大村镇赞台村埋葬死牛处。

4人将已作深埋无害化处理的死牛尸体挖出,张某相为徐某强、张某林垫付了购牛资金700元,并帮助联系他人驾驶货车将牛运输至丹桂镇徐某强家中。徐某强、张某林对该死牛尸体进行分解后对外出售,张某相亦帮忙联系购买人员。至被查获时,徐某强已收取销售所得200元。经古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验,案涉死牛肉为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

古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强、张某林、张某相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判决禁止4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为了警示教育更多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古蔺县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当地养殖户及附近部分村民、学生等共计500余人现场观摩案例审理和宣告判决。

“我家养了十多头牛也养了十几只猪,之前我还不晓得出卖死牛死猪会构成犯罪,这次法庭庭审让我印象深刻,今后我一定规范我家猪牛的销售渠道、销售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养殖人。”庭审结束后,养殖户王刚宪深有感触地表示。

该案审判长甘露强表示,大村镇赞台村即将建成大型养牛基地,古蔺县人民法院把庭审搬进村,通过公开庭审、旁听案件审理,把庭审现场变成面对面、沉浸式的法治教育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旁听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法规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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